現在北京的房屋租賃市場是非常紅火的,當然,作為一個新興的服務行業,當然也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,也是一個經濟糾紛的聚集區,特別是像那種租戶與房東之間的糾紛,那就更多了。我這次就遇到了一個麻煩,因為我要搬家,但是我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還沒有到,這該怎么辦呢?
有人可能會問:這房子的租期還沒有到,我為什么要退房呢?其實這也是被逼的,因為我對我這次租到的房子非常不滿意,也對這個房東意見蠻大的。本來租房子時,對方跟我說可以提供免費的上網服務,而且說這房子的環境多么多么好,可是沒想到住進來才知道,這房東說的都是假的,網絡雖然能上,但那速度真的就像沒上一樣,根本就不能夠瀏覽網頁;而且這房子隔音效果真的是太差了,隔壁的鄰居家里的講話聲都一清二楚;更讓我受不了的是,這房子里竟然還有老鼠,把我吵得每晚都睡不著。我堅持了一個月,實在堅持不下去了,于是只能選擇搬家。
如果有其它的辦法,我怎么會想到搬家呢?畢竟自己住進來才一個多月,找一間房子也不容易的。但真的沒有辦法。我和北京兄弟快運搬家公司聯系后,對方幫我進行搬家。但是在搬家前我得解決一個問題,那就是請房東退還我多交的十個月的租金。房東聽了不同意,認為是我自己毀約在先,應該由我承擔這違約的費用,所以不肯退。當時我真的火透了,明明是房東自己欺騙了我,才導致我不得不搬家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