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26日,北京出臺新政,規定“商業、辦公類項目限購,新建、在售項目禁止向個人出售”。對北京樓市之前過熱的商辦市場打擊非常明顯。兩年過去,北京的商住市場成交冷清,價格也下跌超過40%。
簡單地說,商住房就是本應用于開發寫字樓或者商鋪的地塊,但開發商卻做成了住宅。如今北京市場上大部分商住房不通燃氣,還是商業水電,但也有少數商住房是民水民電。曾經因為不限購、價格又相對偏低,商住房一度在北京住房市場上相當活躍。
2017年3月26日,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了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、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》,對北京的商業、辦公類項目進行監管,其中對個人購買商住類項目的限制措施,更是在全國范圍內開啟了對商住房限購的先河。公告明確指出,商業、辦公類項目(以下簡稱商辦類項目)應當嚴格按規劃用途開發、建設、銷售、使用,未經批準,不得擅自改變為居住等用途。公告要求開發企業在建(含在售)商住類項目,銷售對象應當是合法登記的企事業單位、社會組織。購買商住類項目的企事業單位、社會組織不得將房屋作為居住使用,再次出售時,應當出售給企事業單位、社會組織。公告還強調,在政策執行之前,已銷售的商住類項目再次上市出售時,可出售給企事業組織、社會組織,也可出售給個人。但個人購買同時限制了諸多的條件,比如“在京名下無住房和商住房記錄”,“在申請購買之日起,在京已連續繳納五年社保或個人所得稅”等。與此同時,北京各商業銀行也暫停了對個人購買商住房的購房貸款。
在嚴格的限購政策下,中原地產的統計數據顯示,新政后的第二個月——2017年4月,北京商住房的成交數量僅為194套,這較之前每個月數千套的成交量,跌幅超過95%,而成交均價從2017年3月的每平方米51036元,下跌到每平方米40898元,下跌幅度接近20%。
數據顯示,在過去兩年,北京商住房合計網簽只有167.89億,而在調控前兩年,這一數字高達1943.99億。與調控前相比,整體市場成交量全面萎縮,從平均價格看,商辦市場二手房價格已經平均下調超過35%。
新的交易風險又會放大,因為開發商自己都在擔心是否可以拋售,這實際上是把交易風險轉嫁到個人購房者身上。對于購房者來說,有時候寧可不買或者寧可讓房價漲,也不要隨便去接受一個未來轉讓有困難的房產。
在“房住不炒”背景下,商住房成交量下跌,成交價持續下跌的情況難道不屬于正常現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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